铜仁乌江点睛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章程
总则
本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 坚持依法治校,切实维护举办者、学校、教师、学生的合法 权益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办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等有关法律、行 政法规的规定,制订并签署本章程。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、法规相抵触的, 以国家法律、法规为准。
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
第一条 公司名称:铜仁乌江点睛高级中学有限公司(简称“铜仁乌江中学”)
第二条 公司住所: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森林公园(原东风林场)
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
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: 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,普通高中学历教育(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
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:100万元人民币。
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,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,还应当自作出决议 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 三次。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。
注:完整公司章程请联系网站管理员!